人民力量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項控罪,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,並押後至明年三月底,處理辯方終止聆訊申請。

譚得志由囚車押抵區域法院。案件改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處理,控方滿意安排,稱已滿足國安法44條的要求。辯方指,會在日後審訊遇到相關問題時提出爭議。控方透露,會傳召四至五名證人及呈上總長十小時的片段。

案件將於明年5月10日開審,預計審訊五天,並先於明年3月31日處理辯方終止聆訊的申請。

譚得志申請保釋被拒,繼續還柙。